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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受行业产能快速扩张,下游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原料价格上涨难以对下游传导等因素影响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亏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572.54万元,同比下降12.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3.26 万元,同比下降106.56%。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努力降低行业运行波动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虽然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亏损,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地位和技术、产品竞争力在非织造布领域仍均有较强竞争力和知名度。企业将坚定信心、聚焦主业、苦练内功,加强产品开发和企业管理,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调配生产要素,稳健运营,确保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2022年5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于2022 年6月16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 年6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9.56 元/股的价格向211名激励对象授予284.7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并于2022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9名,会议由董事长曹松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要求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核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并于2022年8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卞勇先生主持,本次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半年度末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公司对2022年半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2年半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302,757.45元。详情如下表: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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