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由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由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预计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对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其中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0亿元。子公司对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等相关媒体上的《2021-036: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1-048: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疗用品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2,624.89万元人民币贷款,贷款用途为借新还旧,贷款期限自2021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9日止。公司对医疗用品公司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各方于2021年8月9日在东莞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合同签署日前,公司为医疗用品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7,124.63万元人民币;本次合同签署日后(截至2021年8月10日),公司为医疗用品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7,124.6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网上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防护服、熔喷布、纱布、不可吸收外科敷料),针刺棉、无纺布、纤维棉(不含医疗器械),日用口罩,防护用品(非医用),劳保用品、卫生用品,化妆品,日用品,消毒用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纺织品(不含漂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以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或变卖费、公告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名盖章日期不一致的,本合同自最后一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次合同签署日后(截至2021年8月10日),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并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总金额为155,214.89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377,446.48万元人民币的41.12%。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89,801.2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377,446.48万元人民币的23.79%。

本次合同签署日后(截至2021年8月10日),子公司为公司累计提供担保并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总金额为50,900.00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36,943.42万元。

截至2021年8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逾期债务合计104,420.93万元,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余额为36,692.14万元,涉及诉讼/仲裁的担保余额为32,889.73万元,上述涉及诉讼/仲裁的案件均未开庭审理,暂无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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