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华鑫无纺布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罚25万元

6月10日,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显示,常熟市支塘镇人民政府作出苏苏常支应急罚﹝2022﹞162号处罚决定书。常熟市华鑫无纺布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处罚款人民币25000元的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2022年3月9日,当事人被检查发现存在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租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常熟市华鑫无纺布厂成立于2004年6月16日,法定代表人陶国军,住所:常熟市支塘镇工业园区。(记者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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