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纤针刺无纺布标准

4.4.4.3外观质量检验应在水平检验台或检验机上进行,生产部门内部可在生产线上检验。检验光线以正常光为准,如用日光照明,照度不低400lx。检验速度不超过20m/min。

4.3.4选择项包括动态穿(mm)、刺破强力(N)、纵横向强力比、拼接强度、平面内水流量(㎡/S)、湿筛孔径(mm)、摩擦系数、抗紫外线性能、抗酸碱性能、抗氧化性能、抗磨损性能、蠕变性能等。选择项的标准值由供需合同规定。

4.3.5当需方要求的某些指标不能同时满足时,可由供需双方协商,以满足工程应用中的主要指标为原则,并兼顾其他指标。

6.5.1交付验收、质量鉴定、质量仲裁、质量抽查等检验按复验规定,但双方另有协议的不受此限。

6.5.2产品交货后,收货方应立即验收,如验收发现问题,应在双方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一个月)向生产厂提出复验,如逾期不验收或没有提出复验要求时,应立即按付货方检验结果收货。

6.5.3对验收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可会同复验或提请双方同意的仲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复验结果为最终结果,复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格按单位面积质量。实际规格介于表中相邻规格之间时,按内插法计算相应考核指标;超出表中范围时,考核指标由供需双主协商确定。

1.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的技术要求分为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内在质量要求按4.3规定,外观质量要求按4.4规定。

2.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和质量以卷(段)为单位评定,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均达要求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8垂直渗透系数测定:分别按GB/T15789和GB/T 13761测定透水率和2kPa时的厚度,按式(1)计算渗透系数。

渗透系数(㎝/s)=透水率(1/s)×厚度(㎝)………………………(1)

GB/T 17637—1998土工布及其有关产品拉伸蠕变和拉伸蠕变断裂性能的测定

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按原料分为涤纶、丙纶、维纶、乙纶等针刺非织造土工布;按结构分为普通型和复合型等。

土工合成材料是指用于岩土工程和土木工程的聚合物材料或聚合物工程材料,广泛应用于水利、堤坝、筑路、机场、建筑、环保等许多领域。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是土工合成材料中的主要产品之一,在工程中可起过滤、排水、隔离、防护、加强等作用。

7.1.1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按定长成卷包装。定长值根据产品规格或有关各方协商确定。

7.1.2产品的拼接率应在15%以内,拼接产品每卷总长度应为7.1.1定长值加lm以上,每100 m允许拼接2段,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14刺破强力测定:参照GB/T14800执行,担技术条件为:顶杆(平头)8㎜,夹样环内径45㎜。试验速度300㎜/min。

4.3.6对于根据需要采用加盘复合等特殊结构的产品,考核指标同供需双方参照表1协商确定。

GB/T 17632—1998土工布及其有关产品抗酸、碱液性能的试验方法

GB/T 17635.1—1998土工布及其有关产品摩擦特性的测定第1部分:直接剪切试验

GB/T 17636—1998土工布及其有关产品抗磨损性能的测定砂布/滑块法

⑶复合型产品中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的单位面积质量,以克/平方米(g/㎡)为单位表示,非复合型产品空缺;

4.4.3在一卷土工布上不允许存在重缺陷,轻缺陷每200㎡应不超过5个否则外观质量为不合格。

本标准规定了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的产品分类、规格、代号、技术要求及品质评定、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运等。

本标准适用于合成短纤维为原料、干法成网经针刺加固而成的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短纤针刺复合土工布等其他类似产品可参照采用。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第4章规定进行。检验批内在质量指标的检验结果以所采取样品平均结果表示、

2.内在质量分为基本项和选择项。基本项包含的项目都是考核项,选择项包含的项目为可选项,可根据合同需要而定,但一经选定,则也成为考核项,不得随意更改。基本项和选择项中的选定项全部达到要求的,内在质量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3.基本项的要求列于表1,其标准为生产控制性指标,对于合同另有要求的,则以合同规定作为考核指标。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923.1—1997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5.17抗紫外线,测定,通常测定光照前后强务保持率,试验时间可根据需要选定,如150、300、500h。

工厂内部检验以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批量较小时可累计100卷为一批,但一周产量仍不满100卷时,则以一周内产量为一批;交付验收的产品应以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工艺的一个交货批划分检验批。

SNG(/C)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C表示复合型),在不致混淆时,可以省略;

⑴纤维代号:PET—涤纶、PP—丙纶、PA—锦纶、PV—维纶、PE—乙纶,涤纶可以省略;混合纤维须将各纤维组分都表示出来,中间以“/”隔开;

6.5.4内在质量的复验,抽取检验批批量的1%-2%作为检验样品,但不少于3卷。检验结果按4..3规定,如经检验发现问题,可重新在该批产品中抽取相同数量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并以全部抽样品的检验结果平均值作为复验结果。复验一次为准,复验合格者作全批合格,否则作全批不合格处理.

6.5.5外观质量的复验,抽取检验批批量的50%~l00%作为检验样品,但不少于10卷,每卷产品的评定按4.4进行,所检验产品不合格品率在10%以内,作全批合格,但实际查出的不合格品由生产厂负责调换,当不合格品率超过10%时,该批产品作不合格或退货处理。

内在质量的测定以批为单位,每批产品随机抽取2%~3%,但不少于2卷,采样及试验准备按GB/T17630执行。

6.3.1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须经检验,检验合格方能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和表1内在质量中的基本项1~5项。

6.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包括外观质量内在质量中的基本项和选择项中的选定项,型式检验通常在以下情形时进行:

本标准是土工合成材料系列产品标准之一,是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产品的生产技术规范及供货条件,也是工程建设中选料的指导性文件。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负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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