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 建设实施方案印发!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厦门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确定实施目标,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显著下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保持全国领先,保持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建筑废土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持续完善,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无废”理念深入人心,“无废城市”建设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95%以上,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95%,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5%以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98%以上。全文如下: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传承弘扬习在厦工作时的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厦门“一二三”战略规划》,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突出创特色、扬优势、补短板,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快推进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促进城市全面绿色高质量发展,致力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上树典范,为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绿色根基。

坚持党政主导,实现多元共治。健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厘清部门职责,发挥园区、龙头企业支撑作用,充分发动并依靠群众,构建党政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坚持系统集成,强化统筹联动。将“无废城市”建设与城市发展规划协同融合,加强固体废物治理与城市建设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统筹规划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下的“无废城市”建设行动路线图。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分类施策。按照优先分类源头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严格规范无害化处理的原则,着力解决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途径单一、全过程监管机制待完善、治理能力不均衡等突出问题,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坚持依法治理,形成长效机制。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显著下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保持全国领先,保持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建筑废土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持续完善,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无废”理念深入人心,“无废城市”建设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95%以上,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95%,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5%以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98%以上。

结合厦门市“无废城市”建设实际,共设置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48个三级指标,包括24个必选指标、21个可选指标、3个特色指标(附件1)。

建设范围为厦门市行政辖区陆域和海域,包括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建设基准年为2021年,建设时间为2023年7月起至2025年12月,2025年后持续推进。

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成立市长任组长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局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着力形成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部门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强化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全市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建立“无废城市”建设评估机制,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及时总结任务、项目和指标体系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依托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深化两岸固废领域交流合作,推动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彰显厦门“无废城市”建设特色。推动厦金海漂垃圾协同治理,建立海洋生态环境联防共治机制,推进厦门湾生态保护修复。积极与台湾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集成电路、新能源等领域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攻关,引导和鼓励台资企业参与固废综合利用技术、产品等标准制订,深化两岸在行业标准互认、技术共享、人员培训等方面合作。依托海峡论坛、海峡城市环境论坛等活动,组织两岸“无废城市”建设专题研讨交流,提升“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保共治共保共享机制,推进厦门、漳州、泉州、三明、龙岩等5市区域固废危废处理处置能力共享、联动交叉执法等工作,实现危险废物转移信息互通。探索区域危险废物全流程追溯,加强跨区域转移风险管控。(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依托本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场景应用模块,加快构建“1+N”无废城市集成应用框架体系。整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废土、农业固体废物等数据的管理应用,打造危险废物全面监管、医疗废物全程追踪、建筑废土规范运输等多个场景,形成“无废城市”建设综合信息一张网,加强无废指标考核、项目库动态跟踪、任务清单进展调度。(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助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应用,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助力构建“4+4+6”现代产业体系。以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自贸试验区为重点,持续加快构建“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制造体系,围绕厦门国家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全国唯一“光电显示产业集群试点”打造全产业链减废模式的领头雁,到2025年争取累计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20家、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1个。落实跨岛发展战略,引导同翔高新城和银城智谷等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协同发展,探索在园区统筹同步配套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动绿色园区建设。依托厦门国家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绿色园区建设基础,鼓励完善绿色发展资金奖励政策,将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类项目纳入资金支持范围。

构建绿色供应链体系。推动构建以平板显示、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龙头企业为主的两条绿色供应链体系,探索建立供应商绿色认证体系,实施循环包装和包装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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